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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亮点•改革进行时丨提升建设领域扬尘治理效能

时间:2023-11-14 18:49:22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提升主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水平,今年我市要求将主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权下放属地政府,通过权力下放、权责重塑、重心下移,发挥属地政府主观能动性,构建上下协同的监管体系,打开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新局面,提升建设领域扬尘治理效能。

“我市将主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权下放属地政府,是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基层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避免多头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建管办主任常洪信介绍,“按照市改革办相关要求,我们全力落实此项改革任务,于今年5月提前半年完成了建设领域扬尘治理监管权下放属地的任务。”

为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建设局在三方面用力,取得扎实成效。

签订委托书,确保监管权力“真下放”。在4月底分别与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开区四区签订了《建设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了将主城区内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治理监督管理权和处罚权委托属地政府行使。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创制性改革措施,使得扬尘治理监管权真真正正下放到位。

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监管权力“接得住”。扬尘监管权平稳移交,监管不断档,先后两次召集主城四区住建部门主管负责同志、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两次召开全市标准化工地观摩会,推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先进经验和标准。组织四区执法人员深入施工工地,手把手指导监管工作流程,明确工作重点要点。并将所有监管台账全部移交四区主管部门,实现了工作交接全覆盖、无死角。尽可能避免出现因属地政府没有做好监管权力准备,造成“监管真空”“监管脱节”现象的发生。

制定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监管权力“用到位”。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监管权下放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出台了《邯郸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考核办法》,建立督导排名通报机制,对四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每月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目标管理。这样做即是秉承“刀刃向内,绝不手软”的原则认真查找问题,也是秉承“下沉帮扶,重在提升”的原则传授监管经验,确保属地扬尘治理监管用权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滥用。

走进填池枫林(南区)项目“花园工地”,绿化植被精心布置,施工车辆经过汽车降尘棚洗涤干干净净,5台扬尘在线监测仪实时监控……环顾整个工地现场,一片整洁、有序的景象。

谈起了施工单位的切身感受,该项目部经理黄小军说:“现在监管权下放,使得相关事务的处理更加高效,这是一个积极的改变。我们将直接面对属地区县乡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更加重视环保和扬尘治理,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扬尘污染。另外,属地政府的监管部门将更加贴近实际,更能结合当地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当地的需求,更好地配合政府的工作。”

“在改革之后,我们将与新部门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共同商定扬尘治理的目标和落实方案。确保双方在治理、时间、措施等方面达成一致,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黄小军说,“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也是重要一环,施工材料堆放、路面硬化、主体窗洞口封堵、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必须得到有效执行。”

解决权力下放后的适应性问题,还需要属地政府、责任执法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发力、密切配合。常洪信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说:“属地政府,要做好组织协调。属地责任执法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督导帮扶,指导属地监管部门健全扬尘治理协调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同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扬尘治理提质增效。市建设局将和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开区四区共同努力,积极构建上下协同、市区联动的监管体系,扎实推进我市建设领域扬尘治理取得新成效。”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李璇/文 刘学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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