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保中心再推新举措方便职工服务企业
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障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服务企业,市社保中心在将养老金资格认证一年四次改为一年一次、退休手续即退即办保障职工及时领取养老金之后,又推出三项便于企业的新举措。
取消欠缴社保费企业不能新增人员限制。为防止个别企业恶意逃费行为,原劳动部门规定了欠缴社保费企业不能新进人员。部分非恶意欠费企业,因此规定不能引入急需的专业人才或年轻职工,影响了企业正常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市社保中心取消了该项规定,欠费企业与其它企业一样,随时可以办理新增人员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顺应了企业扩大发展的需求。
取消企业不年检不能补缴欠费限制。参保单位应按时办理申报、年检等社保业务,不按要求进行年检的单位作为处罚措施将不能补缴欠费。该规定虽然有效规范了参保单位参保缴费行为,但同时也造成了部分单位因往年未及时年检现在想补缴欠费而不能补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市社保中心取消了该项规定,未按规定参加社保年检的单位随时可以补办年检和缴费业务。
取消小微企业不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限制。企业为职工参加全部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小微企业无力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需求迫切。针对这种情况,结合企业需求,市社保中心对小微企业取消了养老、工伤、失业捆绑参保缴费的限制,在鼓励“多险合一”参保的同时,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工伤保险单险种参保,以后有条件逐步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