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在五一节狠刹“四风”

时间:2014-04-29 07:54:24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当前反腐败高压态势之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贯彻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五一”期间加强执纪监督工作。

通知明确纪律“红线”。明确和重申“十条禁 令”:1.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电子商务卡等;2.严禁用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3.严禁公款大吃大喝;4. 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7.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奖金、福利和实 物;8.严禁未经批准举办节日庆典和联欢活动;9.实行节日封车制度,除值班或必要的公务活动,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10.严格财经纪律,严禁公款 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担负起党风廉 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在“五一”节前组织党 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清醒认识和时刻牢记纪律“红线”,并将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四风”, 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节日前后,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公安、财政、 审计等有关部门,组织自查、互查、巡查、财务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重点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送礼收礼、 婚丧事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特别是公款购买和收受电子礼品卡、利用机关食堂搞“大吃大喝”等隐形“四风”问题,严抓严查、快查快办,点 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反弹。同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有案不查、有案不报的,一并追究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 关的责任。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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