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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丛台区王文现等人涉黑案件通报

时间:2022-09-07 19:04:09
近日,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丛台区王文现等人涉黑案件”。

据警方介绍,今年56岁的王文现系邯郸市丛台区小西堡乡南大堡村人,于上世纪90年代到山西、北京贩卖蔬菜,后成立飞腾蔬菜包装有限公司、邯郸峰峰新科锻造有限公司、邯郸市峰峰矿区阳光钢铁有限公司等,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为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2010年王文现准备投资建设永年县南大堡蔬菜市场,同年10月成立了永年县聚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外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市场建设。为征用建设南大堡蔬菜市场用地,王文现纠集团伙成员以永年县客隆精菜发展有限公司名义,非法与原永年县小西堡乡后未寨村、南大堡村、东马庄村村民签订《土地长期租赁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换地协议》,非法占用500余亩耕地。

在征地期间,为达到征地的目的,王文现等人采取恐吓、辱骂、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迫村民流转土地,引起原永年县小西堡乡后未寨村村民上访。2011年2月26日,因怀疑村民上访系李某某带领,遂指使团伙成员将李某某撞至轻伤一级。

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王文现带领团伙成员通过放火、殴打、辱骂、威胁、滋扰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强迫当地菜农、菜商等到其经营的南大堡蔬菜市场进行交易,时间持续达五年之久,对周边一带的蔬菜交易形成非法控制和重要影响。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长期以来,以王文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猖狂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还利用宗亲、姻亲关系以经济利益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不仅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而且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2月16日,丛台公安分局以强迫交易案受理并立案侦查。经过初期侦查摸清案情后,该案于2020年4月20日被河北省公安厅认定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集中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经过一年十个月的细致工作,民警最终查明该组织全部犯罪事实,掌握了犯罪组织的全部架构及人员构成。时机成熟,警方果断收网,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70余名。

2021年12月15日,丛台区人民法院对该黑社会团伙21人进行判决,主犯王文现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三年至一年又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王文现等人提出上诉,2022年7月11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被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得到从严从快审理,进一步向社会传递了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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