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我市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5月4日上午,五一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在复兴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刚刚拿到税务登记证的瑞日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李先生和德运汽车运输队的韩女士不约而同地说:“真没想到,我们只进一家大门,就办成两家事,太方便了!”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我市自5月1日起,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在受理共同管辖的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违章处理以及其他税务登记管理
工作时,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税和地税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并同时加盖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公章。受理发证税务机关于当天或不迟于第二天,将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及附报资料一份传递到另一家税务机关,通过登记信息共享、比对和监控,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也就是说,纳税人只要到国税或地税任何一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就可领到一份同时盖有两个部门公章的税务登记证件,不用再到另外一家税务机关办理相同业务。
邯郸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既简化了办税流程,降低了纳税成本,减轻税负,又提高了税务机关工作效率和信息分析利用的准确性,实现了国、地税之间一方受理、双方认可、一证两章、信息共享。